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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檢查應該是準媽媽們查閱各種資料中發現的最多的詞,一些新媽媽尤其的擔心,“會不會影響我的寶寶呢?”“B超也是物理檢測,超聲波會不會引起畸形呢?”
自1958年B超第一次應用于臨床已近50年了,B超檢查的安全性已得到肯定,理論上高強度的超聲波通過它的高溫及對組織的腔化作用,可能會對組織有損傷作用,但事實上醫學上使用的B超檢查未能證實有過不良的生物效應,由于在醫學上診斷用的B超是低強度的,低于94毫瓦/厘米3,對胎兒是沒有危險的,直至目前也從未有過B超檢查引起胎兒畸形的報道。
不過這并不意味妊娠期可以隨意地做,認為做多少次也無關是錯誤的。從檢查的必要性及經濟角度來說,必要的正常妊娠檢查不超過二次為宜,第一次檢查在妊娠18~20周,這個時候胎寶寶已有雛形,這次檢查的重點在于排除真正的胎兒外畸形,所以是一定要做的一次檢查。多數婦產科大夫都不主張18周以內的孕婦做B超,尤其是在懷孕12周以內。但是,如果孕婦在早期出現令人揪心的情況,如陰道流血、突然腹痛,借助B超確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繼續妊娠;有無異常妊娠像宮外孕或葡萄胎,則是最直接和可靠的手段,積極配合醫生的檢查是明智的做法。
而第二次檢查,可以做,也可以是必要時才做,在妊娠后期了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羊水狀況及胎盤有無異常等。如果妊娠不正常,就需根據病情,決定B超檢查的次數了,例如羊水過多時,可能要在治療前后,經常重復測量羊水量,又如妊娠超過40周后,可能需要1~2次/周B超檢查,測量羊水量及評估胎兒在宮內的狀況。
不同時期的B超檢查查什么——
孕早期(12周之前)B超檢查:這一次檢查出現以下情況必須要做,一般不主張做。
·有先兆流產現象,且陰道出血時間長——需了解胚胎是否存活,是否有必要繼續保胎;還需排除葡萄胎的可能。
·出現下腹部疼痛——需排除宮腔外懷孕,或懷孕合并腫物。
·對月經不正常的懷孕婦女——需了解胚胎發育情況,估計懷孕周數,排除多胎。
·明顯的胎兒畸形如無腦兒、缺肢等也可能在懷孕12周左右通過B超檢查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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