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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8-1-20 22: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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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第一期(1~3個月):有時懷孕初期孕婦并不知道,而這時也正是胎兒重要器官(手腳、腦脊髓神經系統、牙齒)形成的三個月,若在此時服用不當藥物,或是接受過大劑量的放射線,可能會造成自然流產的威脅,也有可能形成畸型兒,所以大多數牙醫師在此時只作緊急處理,不會作太過激烈的處置。
*懷孕第二期(4~6個月):可做侵犯性不大的牙科處理,在適當的保護下(穿鉛衣)也可以照射X光片。
*懷孕第三期(7~9個月):此期只適合作緊急處理,而且要避免維持頭下腳上的姿勢太久,以免突然坐起來的時候,造成姿勢性低血壓。
*哺乳期:最近許多專家提倡哺喂母乳,母乳對于孩子的健康最好,但是因為許多藥物會經由乳汁分泌,被嬰兒攝取進入體內,所以如果有哺乳時,也要告知醫師。如果非用藥物不可,最好服藥跟哺乳時間間隔4小時以上,減少藥物在乳汁中的劑量,甚至要犧牲喂奶以免影響嬰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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