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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懷孕33周了,27周的時候做過一次50克糖篩,190,說正常值應該在140以下。大夫當時讓我做了一個內分泌、胰島素C—肽、空腹血糖以及糖化血紅蛋白的化驗,一切正常!32周產檢時另一個大夫說沒確診,還要做糖耐檢查。
不知是否一定要做糖耐檢查?那上次的測試又是什么意思呢?既然不能確診,為什么不讓我直接做OGTT?還有,50克糖篩是應該飯后喝糖水還是空腹?為什么各個醫院的標準不同呢?我當時是在飯后兩個小時喝的糖水,喝完后一小時測的指血,不知道有沒有影響?謝謝!我26歲,家里沒有糖尿病史。
Q:正常妊娠期間的檢查是在24—28周的時候做第一次50克糖篩檢查,如果異常做糖耐量實驗(OGTT)或者胰島素受體等相關檢查。如果上述進一步的嚴查是正常的,說明不存在妊娠期糖尿病,但是在32周的時候一定要復查糖篩。原因是妊娠以后胎盤可以分泌一些胰島素結抗因素,使原本正常的血糖出現異常。隨著妊娠的增加,胎盤的功能越來越強,尤其在32周,所以在孕中晚期發生糖篩異常的話即使進一步檢查糖耐量正常也應該在32周復查。所以上述兩個大夫說的并不矛盾。
第一次醫生沒做OGTT檢查是因為糖耐量檢查要抽四次血,而內分泌胰島素等檢查雖然檢查項目比較多但是抽一次血就可以解決了,醫生可能想減少抽血的次數。
糖篩是不受進食影響的,但是篩查結果不是很可靠,再做進一步的糖耐量確定檢查。糖耐量得抽四次血,有可能做內分泌或者胰島素的檢查只抽一次血就可以了。糖耐量實驗必須空腹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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