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導報記者接到讀者反映后,趕到醫院了解情況。家屬們認為,因為事發時,男嬰的父母帶的錢不夠,醫生沒有及時使用呼吸機治療,對孩子的死,要承擔責任;而醫院方面則堅持,要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才能最終確定責任。 目前,海滄衛生部門以及派出所已經介入此事的調查處理。 事件:男嬰發燒死在醫院 孩子的爸爸介紹,他姓蘇,一家人來自龍巖永定,租住在海滄石塘村里,襁褓里的嬰兒是他的兒子,才87天大。而蹲在醫院門口的女子,是他的妻子小盧。 小蘇告訴導報記者,15日凌晨零點多,孩子發燒了,體溫在38度多,他們夫妻倆趕緊抱著孩子,從石塘村步行到廈門第二醫院給孩子看病。當時,他們來到兒科,是一名姓李的醫生接診的。李醫生給孩子測量了體溫,為38度多,并讓小蘇趕緊到收費處交費。 “我當時身上就帶了100多塊錢,醫生要求小孩子必須住院,但是要交押金3000元,否則沒辦法辦理住院!毙√K說,聽了醫生的話,他就趕緊四處打電話籌錢,并要求醫生盡快給孩子治病,錢會很快湊齊交上去的。 在小蘇籌錢的過程中,醫生給孩子進行了輸液治療!拜斠旱倪^程中,孩子沒哭沒鬧,臉色很正常,小手還會動,也沒有嘔吐、抽搐這些癥狀!毙√K說。 可是到了凌晨2點多,醫院突然下達了病危通知書。 “李醫生告訴我們,說孩子的呼吸很困難,一分鐘達到了100多次以上,需要上呼吸機治療比較好,但要上呼吸機,必須再繳納兩三千元的費用,我們身上當時沒那么多錢,我們就再三請求醫生給孩子使用呼吸機,但是李醫生請示過醫院領導后表示:"沒有交清費用,不能給病人使用呼吸機,否則醫生要被扣工資。"”小蘇告訴導報記者,“我們夫婦倆很著急,我妻子流著淚向李醫生三次請求給孩子使用呼吸機,并保證早上會將這筆費用送過來,但還是遭到了拒絕,直到孩子死了,也沒有用呼吸機進行搶救! 家屬:診斷報告疑點重重 孩子死亡之后,小蘇的親屬們也紛紛從永定趕過來處理此事,可是15日當天,他們在醫院里,并沒有得到一個說法。 此外,家屬們還對醫生的診斷報告提出了嚴重的質疑。小蘇告訴導報記者,院方提供的診斷報告上寫著“孩子送進醫院前一天,就出現了抽搐、口吐白沫”的癥狀,還有 “家屬拒絕用呼吸機”的字樣,這些都是不存在的。 “孩子送來醫院之前,還是好好的;而且,在孩子病危的時候,我們再三請求醫生給孩子使用呼吸機,還告訴她錢我們不會拖欠的,但醫院沒有給孩子使用,當時一心想救孩子的命,我們怎么可能去拒絕使用呢?” “因為我們當時沒有湊夠治療的錢,醫院就沒有給孩子使用呼吸機,耽誤了孩子的治療,因此,他們對孩子的死要承擔責任!彼廊ツ袐氲募覍僬f。(來源:中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