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在分娩時,子宮收縮過頻,10分鐘內可有5次或5次以上的宮縮,而且收縮力過強,叫子宮收縮過強。
子宮收縮過強可使羊膜腔內壓力大于50毫米汞柱,子宮頸于短時間迅速開全,如產道無明顯阻力,產程可在短時間內結束。總產程短于3小時叫急產,經產婦多見。 宮縮過強、過頻,產程可迅速結束,子宮頸、陰道,特別是會陰來不及擴張而發生撕裂傷。接生準備不及,消毒不嚴密,容易導致感染。產后也因子宮肌纖維縮復不良而發生出血。胎兒也會因過強過頻的宮縮而發生窒息或死亡。胎兒娩出后,可因原來胎頭在產道內的很高壓力突然消失而導致顱內出血。 子宮收縮過強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子宮內口以上的子宮肌肉普遍陷于強烈的痙攣性收縮、宮縮間歇時間很短或無間歇,產婦腹部劇痛,并易引起子宮破裂及胎兒宮內死亡。此時可緊急應用氟烷、乙醚麻酸以停止宮縮,或用于子宮收縮掏劑,1‰腎上腺素1毫升加5~10%葡萄糖250毫升中,或用20%硫酸鎂20毫升加等量5~10%葡萄糖溶液緩慢靜脈滴注。 子宮肌壁的局部痙攣性收縮,于胎兒身體的某一局部形成狂窄環,阻礙胎體下降,可使產程停滯。如胎兒無明顯變化可采用期待療法,停止手術,給鎮靜止痛藥物,如嗎啡、杜冷丁等。在產婦充分休息后多能自行消失。如胎兒窘迫則用宮縮抑制劑(同上)。凡狂窄環松解者,可在宮口開全后,經陰道助產結束分娩。如痙攣不能緩解需行剖宮產手術。 為預防宮縮過頻的發生,凡有急產史的孕婦,尤其是先露部位很低的經產婦,在預產期前1~2周不宜遠出,最好能提前住院,以免發生意外。一有臨產征兆,即刻做好接生準備。分娩時不要使用催產素及子宮收縮藥,特別是對這些藥物敏感的產婦更不能大劑量使用。胎兒娩出后要仔細檢查產道有無裂傷,并注意嚴密觀察新生兒有無顱內出血,以便及早采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