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常智力”不一定能顯示出創造性
許多天才都有豐滿的腦量,但有些天才的腦量并不豐滿,而有些普通人盡管有豐滿的腦量,又無論如何也算不上是天才。這就如許多學者說的,天才的最重要的標志是富于創造性:有些天才人物從小就顯示出這種創造性,有些則要到晚些才顯示出來,另外還有一些人,小時候看起來像是富有超人的才性,似乎長大后定然是一個天才人物,但最后終究也沒有顯示出這種極大的創造性來,因而仍舊算不上是一個天才人物。 莫扎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從小就顯示出卓越的音樂天才,三歲即能辨認撥弦琴鍵上奏出的和弦,四歲能彈短小樂曲,五歲還會作曲,把曲譜信筆涂寫到紙上。但莫扎特又是一個循環型精神病患者。 僅這些已經足夠使人覺得,天才一個個都是超人,他們天資卓絕、悟性過人、才能非凡、成就輝煌,同時還可以看到他們往往又是個性特異、行為怪癖,常常像是一個瘋癲的精神病人。而所有這些,又都是與生俱來的。 因此,什么是“天才”,或者說什么樣的人才稱得上是“天才”? “天才”首先是指超常的智力,或者具有超常智力的人。但是怎么看待這所謂的“超常智力”,卻有不同的理解。 劉易斯·馬迪森·特曼是美國的一位心理學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特曼設計出第一個著名的團體智力測驗,以防止低能不合格的人混進部隊。研究所取得的資料證明,天才兒童往往比一般兒童更健康、更穩定。特曼原來計劃將研究進行到2010年,可惜他在進行了三十五年后便去世了,計劃自然中止了。 特曼以他的研究所形成的天才觀,不僅得到某些同行的認同,《近代心理學史導引》的作者、美國心理學史家加德納·墨菲和約瑟夫·柯瓦奇從歷史的角度也幫助證明:“按照早期的看法,智力完全是我們‘生來就有的’,它是人性的一個固定特征,而每一個人的智力水平是一個就像胎記那樣的固定特征,它反映著一定的基因結合所能產生的東西。” 智力水平高只不過是一種潛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