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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時(shí),她的母親要我給她3萬5。 她母親的理由是:“聘金就不用說了,給女兒上大學(xué)的錢拿回來就行了,其他的事情不管,以后你們怎么樣也不管。” 請問我有這種義務(wù)嗎?世界上有這種道理嗎?那娶博士的呢?要給10多萬?有錢的還行,沒錢的呢就不用娶老婆了?
結(jié)果,我的女朋友竟然說她母親不過分,還支持她。我選擇了退出!不是因?yàn)槲医o不起這3萬5,而是因?yàn)槲矣X得我的女朋友根本就不愛我。從始至終,都是一個(gè)騙局,一個(gè)陰謀!她愛的是我的錢,她根本就不愛我。 買來的婚姻我不要,我也看不起這種婚姻和這種女人。
女人都像她們那樣的話,就沒有希望了,她們是得不到真正幸福的,因?yàn)樗齻冎皇且环N商品!一種沒有人格的、沒有羞恥心的混人而已! 我知道的我抉擇是不會(huì)錯(cuò)的,在遭到這種不幸的事情的同時(shí),我更覺得我自己很幸運(yùn),因?yàn)槿绻约旱慕K生伴侶是這種人的話,我想我會(huì)毀在她的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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