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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結婚的。那時,公公已經去世。婚后,婆婆希望和我們一起住。婆婆不過50多歲,能照顧自己。再說了,婆媳在一起會有很多矛盾,而且婚前我和老公也約定了,不和老人住在一起。我就沒有同意。婆婆對我非常不滿。 2007年年底,婆婆因為心肌梗塞住院,出院后,她再次提出要和我們同住,看著老公那為難的表情,我只好答應了。沒想到,噩夢也隨之來臨。以前,老公總是起早給我做早餐,但婆婆看見后,當著我的面說,“這種活就應該女人做,你們男人插什么手!” 從那以后,打掃衛生、洗衣服、做飯,全成了我一個人的活。只要老公一插手,婆婆就很不高興。有時候,我累了一天,下班回家就忙做飯,客廳里卻傳來他們母子倆的說笑聲,我偷偷哭了好幾次。 去年春天,我生下一個女兒。我以為隨著孩子的出生,婆婆能對我好點,誰知,她竟變本加厲。有一次,我在洗衣服,聽見婆婆在客廳跟老公說,“你看別人的兒媳婦對老人都是畢恭畢敬,而她呢,趁你不在家就甩臉色給我看,家里活還都讓我干,早晚把我虐待死!”看婆婆這般污蔑自己,我出來朝她大吼了一聲。老公上來就給我一巴掌。 從那以后,婆婆竟讓老公和我分居。今年年初,老公提出離婚。婆婆沒說一句挽留的話。2月份,我們辦理了離婚手續。 因為我沒有房子,女兒只好交給前夫撫養。根據約定,我不必承擔撫養費,但我有看望孩子的權利,也可以讓孩子在我那兒小住。 沒想到,我每次去探望孩子,孩子的奶奶說話都很難聽。她還經常在孩子面前說我的壞話,我一來,她就讓孩子給我出難題。為了能經常見到年幼的女兒,我只好忍氣吞聲。 后來,孩子的奶奶變本加厲。從3月份開始,我再去看孩子,她就把孩子藏起來。 最近,前夫和孩子的奶奶更是提出,不需要我付撫養費,也不讓我探望孩子。最近一個月,我沒能和孩子見上一面。 我很氣憤,想起這么多年的付出,竟換來如此下場。我想知道,因為我沒有支付撫養費,前夫就可以剝奪我對孩子的探視權?打官司我還能要回撫養權嗎?孩子的奶奶整天羞辱我,我都已經錄音,能否以此為證據告她誹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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